本报讯(记者高宇)4月10日,在省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省公安厅正式向社会发布《陕西省公安厅优化营商环境24条措施》,涉及落户、签证、机动车登记管理等多项便民服务。
放宽人才落户条件。西安市推行学历落户、技能人才落户、投资纳税落户等最宽松落户政策。
减少户口迁移办理环节。省内户籍迁移实行“一站式”办理。
提高居住证办理效率。优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规范许可备案管理。取消娱乐服务场所备案证有效期,取消特种行业许可证、备案证有效期。
下放治安行政许可事项。将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培训许可证核发等9项治安行政许可事项,下放至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西安高新区、西安经开区、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安浐灞生态区等6个自贸试验区所在地公安机关。
下放出入境业务权限。在省自贸区和西安市取消对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行政许可审批。
放宽出入境业务办理。
对外籍人才提供签证和居留便利。对外籍高层次人才签证、居留业务和证件到期换发。
优化外籍华人入出境和停居留措施。
进一步优化通关自助服务。扩大自助通道使用范围,启用出入境记录自助打印设备。
下放交通管理业务权限。。
全面推广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服务模式。对具备一定规模的汽车销售企业,只要符合相关规划设置要求,均可申请设置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远程办理国产小型免检机动车的注册、辖区内转移等业务。
优化汽车制造企业交通管理服务。
优化运输企业交通管理服务。在道路遇恶劣天气和市区车流高峰期,对涉及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的特殊物资运输车辆视情优先放行。
实行人性化交通管理措施。
推行重点区域建设项目消防“一次性审批”。
实行消防审批“容缺审查”。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消防备案抽中项目审查,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对于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其他申报材料有欠缺的,消防机构先予以容缺受理并实质审查。
优化部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宾馆、饭店、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除外),取消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主动对接开展消防服务。对省市级重点工程、有影响的大型建设项目、新进驻工业园区开发区的企业,以及未抽中的人员密集场所备案项目,消防机构主动对接,提前介入,为企业提供消防政策和技术服务。
大力推行公安业务网上办理。优化陕西“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服务事项纳入省政府政务服务平台,最大限度实现公安业务网上办理。
依法打击整治涉企违法犯罪。对企业报警求助,严格执行首接首办责任制。
规范涉企执法行为。
建立领导包抓走访企业制度。实行市县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包抓辖区引进企业、重大项目、重点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上门走访服务。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
为确保这24条措施落实到位,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都将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依托12389举报平台、110报警平台以及在省公安厅门户网站设立意见箱,多渠道受理举报公安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严格兑现承诺事项”、“严格夯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督察问效”,坚决打通落实“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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