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兰增干)昨日,记者从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获悉,为做好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发放工作,决定开展2018年度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以下简称“长期待遇”)资格审核工作。
年审时间为,4月2日至5月31日。年审地点为,西安市建工路28A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10层10-013室。年审范围为,截至2018年3月31日按规定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长期待遇人员(包括按政策规定已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享受长期待遇的“老工伤”人员)。年审程序为,享受待遇人员及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报《2018年度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享受资格审核登记表》,并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于5月31日前报市社保中心个人待遇部综合结算科;市社保中心个人待遇部综合结算科对所报资料进行集中审核;年审结果从7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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