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马虎振)抢购前,网络宣称套餐可在三个月内使用;抢购后没几天,就接到酒店方短信通知称,套餐必须在指定的三天内使用……这事让西安市民崔女士很不爽:孩子这几天不在身边,怎么办?
抢购后被告知只限3天
后续不再开放续约
崔女士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说,3月底看到某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西安浐灞艾美酒店图文并茂的宣传文章,文末还献上了“福利”——该酒店“新食谱餐厅”原价792元的两个成人、两个儿童的四人自助套餐268元就可抢购。抢购时间为信息发布时的3月23日起至3月31日,同时明确6月30日前不使用自动作废。看到这样的促销,她觉得非常适合自己家,3个月的时间也很便于安排,于是就通过网络平台抢购了一份。
“没想到清明假前,我突然收到西安浐灞艾美酒店发来的短信,“很抱歉通知您,因种种特殊原因,您购买的晚餐套餐指定为:4月5、6、7日三天使用,后续不再开放预约”。”崔女士说,孩子最近和家人到海南去了,清明假期并不在西安,这还怎么安排时间?她联系酒店后,酒店方面说如果不能来,可以给退款。“我也是搞销售的,对于新消法还是熟悉的,约定生效以后单方面变更是要承担责任的,消费者是可以三倍索赔的,岂能说变就变?”
就双方协议是否生效
酒店和宣传平台各有说法
4月5日,西安浐灞艾美酒店餐饮销售负责人表示,网络宣传文章并不是酒店发布的,而是由第三方“旅划算”发布的。消费者通过网络抢购该套餐,钱也是直接给了第三方平台。他们酒店虽然和“旅划算”有合作,但协议还未正式生效,该平台就发布了这些信息,让酒店很被动,最近接到多个类似电话。为解决此事,酒店专门安排出三天时间来接待抢购了该套餐的消费者。如果消费者没时间来消费或不愿来,也可以向第三方申请退费。
第三方宣传平台——广东“旅划算”负责人余女士说,他们和西安浐灞艾美酒店签了协议,但具体该签到哪个层级合同才生效,双方认识不一致。不管怎么说,出现这样的事,是他们和酒店之间要解决的问题,而不应给消费者带来影响,他们将和酒店方面继续协商解决此事。
律师:消费者有权3倍索赔
建议向工商部门投诉
遇上这样的事,到底该怎么办?陕西言锋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涛认为,消费者既然购买了该套餐就形成了合同约定关系,不论是酒店,还是第三方平台,不应该再对消费者单方改变约定。否则,就可能涉嫌虚假宣传和欺诈。按照新消法有关规定,消费者有权3倍索赔。至于到底是酒店违背承诺,还是第三方虚假宣传,消费者可以进行投诉,请工商部门介入调查。同时,消费者自己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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