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晚,阎良区发生一起交通肇事案,一男子被人发现死在路边,肇事者驾车逃逸。4月2日晚,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民警从重庆将涉嫌交通肇事的杨某某押解回阎良。据了解,肇事车为报废车辆,肇事者系无证驾驶。
3月21日19时20分许,在阎良区川宏路北屯李桥村路段,41岁的杨某某驾驶陕A801QK黑色“现代圣达菲”牌越野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北屯街办李桥村三张组路段时,将前方同方向步行的李某某撞倒于马路外的田地边,杨某某不顾李某某死活,趁着天黑驾车逃逸。由于事发路段无路灯照明,加之李某某被撞后摔到马路以下,直到22日早晨群众发现李某某死在田地边这才报案。接到报案后,公安阎良分局及时调遣北屯派出所、交警大队、刑警大队等部门警力开展调查工作。
案发后,阎良交警大队成立“3·21”死亡交通事故专案组,警方将现场遗留的保险杠和大灯碎片拿到修理厂分析比对车型,在案发现场周边走访,调取案发周边监控。经过认真细致工作,在接到报案后7小时内锁定肇事车辆和驾驶员杨某某。但杨某某手机一直无法打通,杨某某妻子说杨某某21日下午出去后再未回家,也未和家里人联系。鉴于此,警方想到了微信的强大功能,关于案件的协查信息很快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不久,一条关于肇事车辆的重要信息传来了,民警在北屯街办李浩村一猪圈内找到肇事车辆。但杨某某仍无消息,杨某某随后被列为网上逃犯。同时,民警多次做工作,让家属和朋友劝说杨某某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理。
3月28日22时许,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菜园坝派出所通过信息比对,在重庆市渝中区菜园坝一楼内将杨某某抓获。原来,发生事故后,杨某某考虑到自己驾驶的是报废车辆,无保险,自己也无驾驶证,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这才选择一走了之,逃到了重庆。
4月3日记者获悉,杨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警方提醒,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发生事故要立即停车,有人员受伤的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千万不能有侥幸心理肇事后逃逸。
记者张志杰 通讯员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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