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读者来电:西安南郊英郡年华国际社区刚交房,业主正在装修,物业对砸墙业主按每平米70元收取砸墙费,给开的票是“违约金”,封阳台还要收1000元押金,不知是否合理?
3月21日华商报向西安市长安区物价局发函咨询。
3月26日收到回函:英郡年华国际社区由西安元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接服务。业主装修期间,该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每平方米70元的砸墙费、封阳台押金1000元,违反了西安市物价局市物发【2012】259号文件规定。西安市长安区物价局已责令该物业公司立即停止收取砸墙费及封阳台押金,并积极办理退费。
违约金应按当事人双方签订的“装修管理协议”约定履行,无约定无需履行。
核实:3月26日,反映人称,目前尚未接到物业电话或任何关于退费的信息。华商报记者 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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