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交房后,业主被装修公司推出的“一元装房”店庆活动所吸引。可谁会想到,在交付了万元定金后,不但没装修成房子,还引来一串麻烦事。眼下装修旺季来临,法官提醒您,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看清条款。
“一元装房”活动俘获业主心
业主曹先生于2016年年初在西安市未央区某小区购买商品房一套。交房后,曹先生立即为新居寻找合意的装修公司。2016年4月,曹先生经多方了解,找到了西安福某某装修公司。经该公司销售人员多次推荐,曹先生对于该装修公司推出的“店庆活动,一元装房”颇为动心。
该活动中,商家承诺原告曹先生100平方米的房屋,装修价格为一体全包价12万元(含全屋家具),客户仅需再支付1元,即可获赠价值5万余元的家具、家电、厨卫用品等及装修服务。
经双方讨价还价,最终曹先生与福某某装修公司签订了《预定装修合同》,曹先生向福某某装修公司支付定金1万元。福某某装修公司同时承诺,如客户不满意,可退还全款。
推延开工日期 业主要求退款
合同签订后,福某某装修公司一直推延开工日期,在《预定装修合同》签订两个月后,福某某装修公司才为曹先生出具了3张设计图。曹先生认为装修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延迟为其装修房屋,故要求装修公司退还其已经支付的1万元定金,并赔礼道歉。因曹先生与福某某装修公司不能就退款问题达成一致,故曹先生一纸诉状将福某某装修公司诉至未央区法院。
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开庭审理。庭审中,福某某装修公司表示,公司为了招揽吸引客户,推出了“一元装房”的低价活动。公司不仅为业主曹先生出具了3张三维立体设计图,而且赠送了业主相应的部分家用电器,故应在定金中按照一张图1000元的价格扣除图纸设计费,最终愿意为曹先生退款7000元,并要求曹先生返还相应的赠送物品。
法官提醒:切莫被低价和免费所诱惑
法庭审理查明:业主曹先生签订的《预定装修合同》中,空白处手写了“如后期不满意,可退全款”,但“全款”二字书写模糊,曹先生认为是“全款”,装修公司认为是“余款”。最终,经法官调解,曹先生接受了装修公司的调解意见,被告福某某装修公司向曹先生退还装修定金8500元,并放弃索要已赠送的加湿器、电烤箱等家电。
案件审理法官崔小梅提醒,目前,市面上从事家装服务的公司、工作室等林林总总。有些装修公司为了招揽客户,采取低价、赠送、诱导等方式吸引消费者签订合同。待合同签订后,又以种种理由推翻先期承诺。本案中,被告更是在合同条款上动起了歪脑筋,最终消费者以一字之差损失1500元。提醒消费者在装修房屋时,一定要合理预算,莫要轻易相信装修公司的低价诱惑和免费赠送。看清条款后再签订合同,免得日后后悔莫及。
本报记者谢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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