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民警,依法将强某、刘某和宋某3名驾车造成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者行政拘留。近期,阎良交警利用公示肇事逃逸信息,已破案5起。
3月1日中午,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在阎良区公园路发生一起电动车撞上行人,电动车驾驶人逃逸案。案发后,事故中队中队长陈晨带领民警李润泽认真分析案发现场交通环境,通过现场周边监控,初步还原事故发生时间、经过,基本确定肇事电动车驾驶人。
阎良区电动车数量众多,要寻找肇事电动车犹如“大海捞针”。民警加班加点走访调查,同时,通过微信、警方公示等手段,广泛收集案件线索。3月9日,民警通过朋友圈热心市民提供的信息,确认肇事驾驶人强某家庭住址后,将58岁的强某抓获。
2月24日晚上9点半,30岁的刘某驾驶车号为陕A37xxx号银色“五菱”微型车,沿阎良区迎宾北路由南向北行驶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致骑车人沈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后刘某驾车逃逸。
民警迅速在案发现场展开调查,并调阅沿路监控。在初步确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的特征后,第一时间把视频截图、警方公示等相关证据在“阎良交警”微信群里转发。
很短时间内,辖区市民的手机里尽是敦促驾驶人投案自首的相关信息。近日,肇事者刘某在看到朋友圈转发的案件视频截图后,迫于压力,主动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同样,2月27日中午,24岁的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公园南街路东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行驶至馨园小区门口时,将驾驶电动自行车从小区出来的50岁马女士撞伤,宋某将马某扶起后驾车逃逸。迫于微信朋友圈带来的思想压力,3月7日,宋某主动投案自首。
据了解,2月份以来,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辖区连续发生5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民警一边抢抓破案时机,一边利用手机微信、警方公示等破案手段,广辟案件线索,搜集破案证据,想方设法查找交通事故肇事者、目击证人,在很短的时间内,先后将5起案件悉数侦破。
李建军 本报记者葛兰
新闻推荐
为了备战下周在西安与叙利亚U23男足的国际对抗赛,中国足协昨天公布了新一期中国U23男足集训的大名单。除了四名上调国家队的球员未在其中之外,其他入选的球员绝大多数为此前U23国足的主力球员。除...
西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西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