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某从网络进药,利用微信和QQ群销售,一年多时间销售假药金额高达220多万元。近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杜某有期徒刑6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记者 熊玺
非法进药销售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杜某在未取得药品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购进药品后进行销售,累计销售金额225.39182万元。2017年5月8日,侦查人员对杜某租住地进行检查时发现价值41.674019万元的药品,上述药品销售共计价值267.065839万元。
据此,公诉机关认为,杜某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建议对杜某判处六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提请依法判处。
非法经营药品260余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杜某在未取得药品许可证的情况下,自2016年1月起通过网络购进稳心颗粒、盐酸二甲双胍片、复方丹参滴丸等百余种药品,后利用QQ群、微信群等作为对外联系客户的平台,通过万里达、巨舟等托运部对外邮寄药品进行销售,采用银行直接转账、托运部代收等形式结算交易款项。
2017年5月8日,西安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根据群众举报,对杜某租住的西安市建章路锦雁花园4号楼4单元1层东户进行检查,发现大量药品,经扣押后进行鉴定,共计价值382194元。
经对杜某的药品交易往来资金进行鉴定,共计收到药品销售款2256362元。综上,杜某非法经营药品数额共计2638556元。
法院认为,杜某未经药品管理机构许可,非法经营药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杜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5月8日起至2023年5月7日止),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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