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大大小小的家居建材企业不在少数,经过这些年的努力规范,大部分企业可以做到服务优良,群众认可。但仍有一些企业的不良行为让消费者权益蒙受损失。
近年来,华商报家居周刊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都能接到不少消费者买家具建材或者在装修中遇到的“糟心事”。
下面这些消费者的亲身经历,或许对你有所帮助。若您在装修中也遇到了“不良消费”,可来电告诉我们,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帮您维护合法权益。同时,您的经历也许能提醒更多消费者避免蒙受损失。
案例1:
同事介绍装修没签合同
半年多工期还未结束
家住西安曲江的李先生,2016年装修时通过同事介绍选择了一家装修公司。由于是熟人介绍,李先生也就没有在意装修合同。结果施工中,工人施工速度明显很慢,光铺瓷砖就铺了快一个月。之前口头约定的两个月工期,拖了半年还没完工。这期间李先生先后给装修公司交了近5万元。
“铺完瓷砖之后,就没有人再管了,我打电话过去问,项目经理说工人辞职了,正在找新工人,给老板打电话停机。”李先生气愤地说,“约定的工期过了快3个月,现在才装修不到一半。我跟同事因为这件事也闹得很不愉快。”他表示,对这样的装修公司完全失去信心,就算是完工,对施工工艺也不放心。
提醒:装修要签正式合同,选择正规装修公司施工
很多人装修时选家装公司是通过熟人或者同事介绍,也许这些公司设计装修的房子适合他们,但未必适合自己。装修前,一定要签订正式的合同,将装修过程中尽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前规避,也是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最后提醒消费者:不管通过哪种渠道选择装修,最好自己可以提前去了解装修公司的资质,选择正规、市场认可度较高的品牌。
案例2:
交订金买特价卧室四件套
想退款时却被拒绝退全款
2017年3月,范先生在一次团购会上看中了一款特价卧房四件套。虽然房子还未装修完,但是衣柜、床、两个床头柜加起来才5500元。现场导购告诉范先生此款特价产品只有3套,且价格只保留到下午6点。建议范先生可先交1000元定金订下,等到家具安装前再交剩下的余款。
据范先生介绍,导购当时口头表示家具不要了还可以退款。于是他交了1000元订金,但后来随着装修结束,范先生又觉得自己家风格与当初定的家具感觉不一样,想要退款,商家却表示时间太长,单子上没有约定随时可退款,拒绝全额退款。
提醒:交订金需谨慎,选择正规卖场购物更有保障
消费者在选购建材、家具等大件商品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家居卖场。一旦产品出现问题,在与商家无法协商时,消费者还可找商场进行协调。
另外,在选购家居建材时,消费者要谨慎缴纳订金。在交订金时,也不要只听销售人员的一面之词,涉及消费者利益的条款一定要写清楚。同时,订金收据一定要保管好,以免造成损失。
案例3:
为保价提前两年交了装修款
现要退定金遭拒
家住西安纺织城的孙女士2015年6月签订了价值6.8万元的装修合同。由于孙女士还未交房,她担心装修价格上涨就提前交了1.2万元,等到2017年5月交房后,孙女士联系了该装修公司,但装修公司表示材料费用上涨,合同约定的价格无法执行。由于双方意见不合,过去一个多月了也没有装修。之后孙女士要求装修公司退单,但装修公司却表示要扣除总造价20%的违约金。“他们说合同中没有约定材料费不涨价,但是约定了违约细则。”孙女士气愤地说。
提醒:不着急装修的朋友,请慎交大额定金
这样的遭遇很多业主都遇到过,要么就是材料费上涨,要么就是承诺用料与实际不符,要求退款遭拒。
提醒各位准备装修的读者,在装修时不清楚细则或不着急装修的请慎交“大定”,在缴费大额预付款项时一定要谨慎,一定要在签署规范合同以后再交付“定金”或者“预付款”,并要索取规范的、带有公章和具体日期的收款收据。
遭遇侵权就拨打热线
我们帮你维权
华商家居开通投诉热线,不仅是为消费者维权,更希望将这些不良行为广而告之,避免更多业主上当。
消费者维权涉及范围包括建材家居卖场、装修公司、地板、洁具、木门、橱柜、油漆涂料等建材及家具产品。
如果您在家具建材卖场或是装修公司受到了不公平待遇,请告诉我们;如果他们的服务让您感觉舒心,也欢迎来电讲述,将这些优秀的企业推荐给大家。
3·15消费服务维权热线:029-62502728(周一至周五09:30-11:30)华商报记者 千朋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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