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官网显示,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关于下达2017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要求将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下达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并抄送相关学位授予单位的主管部门。
本次“通知”中公布了2017年经动态调整“撤销的学位授权点清单(其中包括西大、西工大、西安电子科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科技大学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32个学位授权点)”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清单(分省)”。撤销的学位授权点的招生及在学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规定进行。
2015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规定,对于属同一学科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和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不得单独撤销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保留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省(区、市)学位委员会对博士学位授权点的调整,只能在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内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之间进行。按本办法主动撤销的学位授权点在3年内实行有限授权,须停止招生,但保留对已招收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权。3年期满后完全撤销授权,仍未毕业研究生由学位授予单位转由本单位其他学位授权点培养并授予学位,或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学位。中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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