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一名13岁的男孩,迷恋上一款手机游戏后,每周末盼着爸爸从外地回家,趁着父母入睡后,三更半夜玩起手游,直到大年初四凌晨被父亲发现。她的妈妈查询发现,儿子已往此款游戏里充值4万余元。(相关报道见A07版)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熊孩子”背着父母玩手游的“败家事件”频频发生。根据法律,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产生的消费行为需经过监护人认可方可生效。而8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对超出其能力范围的交易额,家长有权主张撤销。按说,既然家长有明确的法律维权依据,游戏运营商应该更担心要一分不少地吐出来,从而把未成人竭力隔离在手游用户群体之外才是。然而,关键问题是,在现实里,家长必须要能够举证自己毫不知情且全是孩子所为,维权何其难也,因此,没有几个家长能够成功地让游戏运营商“拿了我的给我送回来,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
玩手游有利有弊,关键是孩子不具有成熟的心智和判断,缺乏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方法,很容易玩过了头。老实说,孩子沉迷于手游无法自拔,乃至“败家”,作为监护人,家长毫无疑问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但与此同时,随着手游的发展,其俨然成了某些孩子学习作业之外最重要的陪伴,游戏运营商社会责任的履行更加不可忽视。要说起来,为了规范手游市场,避免其野蛮生长,规则设置和制度建设正在提速。《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限制未成年人的游戏时间,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能够看到,网络游戏实名制,以及“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已经出台。
需要提及的是,为了手游实名认证不至于形同虚设,专家其实提出过不少技术建议,比如,每次进入手机游戏账号登录时,应进行人脸识别,做到人证合一,对于违规操作的手游运营商应给予相应处罚。可问题是,在利益驱动之下,游戏运营商没有严格执行的主动性,加上监管部门“睁只眼闭只眼”,客观上更没有让游戏运营商产生足够的压力和紧迫感。以至于如今还能够毫不掩饰地承认“实名认证只是响应国家号召,没有实际功能”。
面对“没有实际功能”的实名认证,不禁要问:这究竟尴尬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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