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西安市文艺北路某养生馆,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庭法官在一包间找到被执行人魏某,现场将其带走本组图片由华商报记者 黄利健 摄
到养生馆后,执行法官曾给魏某打电话希望他配合执法,魏某却称自己不在西安
在交警碑林大队的协助下,莲湖区人民法院将魏某名下的奔驰车依法予以扣押
华商报讯(记者宁军)经营养生馆的魏某向他人借款上百万元未还,在法院判决后仍不还款。昨日下午,莲湖区法院法官通过魏某名下一辆豪车的行车轨迹,在其养生馆店内堵住魏某,将其拘留。
打电话不接 发信息不回 法官联手交警队以车找人
2014年5月,魏某向王某借款103万元。2015年12月向王某支付3万元利息后再不还钱。王某多次索要未果,于去年9月起诉,并提出保全申请,莲湖区法院依法对魏某名下的车辆、房产及银行账号内的存款采取了查封、冻结保全措施。
这起借款案件开庭时,魏某未到法庭,也未答辨。法院判决,由魏某偿还王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魏某仍未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同年12月,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魏某,但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办案法官通过与省交警总队联手,以车找人,使得案件执行得到转机。
锁定藏身地下车库的豪车 顺藤摸瓜堵住“老赖”
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高院执行局传来消息,通过交警总队技术平台行车轨迹查到,魏某的一辆百万元豪车正停放在文艺北路一地下车库内。办案法官还得知,被执行人魏某系文艺路一家养生馆的股东,该养生馆主要经营棋牌、足浴,魏某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莲湖区法院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昨日下午4时,在交警碑林大队的协助下,办案法官来到该地下车库,发现了魏某名下的一辆奔驰越野车。车辆停放点楼上恰好是魏某经营的养生馆,一组办案人员和交警在地下车库设法拖移车辆,另一组进入到养生馆内寻找魏某。
进入养生馆后,执行法官询问该店值班店长,魏某是否在店内。店长称,老板在外地。但随后,办案法官在一处较为隐蔽的包间内,找到了魏某。
面对找上门的法官,一开始魏某还辩称自己只是为朋友担保,并没有借钱。办案法官当即指出,借条上的借款人系魏某,银行转账也显示是魏某账户。最终,魏某交出车钥匙,法官将这辆奔驰越野车依法予以扣押。
因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法官当场宣布对魏某处以15日拘留。而因在执行过程中妨碍民事诉讼,养生馆值班店长也被处以15日拘留。
企业未缴工资保证金被申请强制执行500多万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 通讯员 畅筱婧)未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西安市人社局限中建某公司按要求预存527万元工资保证金并申请强制执行。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裁定准予执行,这是该院受理的首起因公司未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受行政处罚的案件。
申请执行人西安市人社局称,被执行人中建某公司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该行为违反了《西安市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第十三条、十四条的规定,其经调查核实,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限该公司5日内按照要求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27万。
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行政庭受理后,经审查认为,西安市人社局作出的处理决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中建某公司收到该处理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该决定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法应予执行。依照《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准予执行该处理决定。
华商报记者采访得知,因未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而遭受处罚从而被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在西安市未央区尚属首例。
据办案法官介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省、市、县各级项目审批权限实行层级监管,并实行专户存储、专项支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该制度要求企业拿出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向农民工发放工资的保证金,企业将保证金缴纳给劳动管理部门,如果企业违规拖欠工资,劳动管理部门可以将保证金发放给农民工,以此维护农民工的权益。 摄影 黄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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