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在西安过个愉快的春节,带双胞胎女儿看看兵马俑,没想到小女儿却遭飞来横祸,至今躺在医院。
百家号 昊轩女生 图
孩子家人:仿俑有残缺 店家应担责
昨日(2月23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在西安市红会医院见到小女孩萱萱,她的左腿装着支架,固定了起来,膝盖明显隆起,右眼上方缝了八针。萱萱的主治医生说,萱萱右眼外伤,左股骨干骨折,至少一个月后才能取掉支架,三个多月才能下地,之后还要及时复查。在一旁的罗女士和老公听了后双眼通红,愁眉不展。
41岁的罗女士是四川成都人,有一对5岁半的双胞胎女儿,“我和老公平时忙,这个春节想好好陪陪孩子们,就开车带她们来西安看兵马俑。”罗女士说,大年初三下午快6点,一家四口观看了兵马俑,从博物馆出来后,来到商业街一家玉器店。“我和老公正在看玉器,突然听到后面“轰隆”一声,我女儿哭得厉害。”罗女士说,她和老公赶紧跑过去一看,是一个仿制兵马俑倒了,砸到了女儿,“我女儿眼睛上面有一个好大的血口子,流血了,腿也疼。”萱萱说:“我碰了一下仿制兵马俑的手,它就倒了。”
罗女士和老公给记者看了事发当天的照片,照片中,罗女士老公抱着大哭的女儿,倒下的仿制兵马俑上半截已破碎,下半截从脚跟断裂。“那个仿制兵马俑有1.8米高,底部都没有加固,而且小孩说就是碰了一下,能有多大的力量,让它从脚跟断裂?”罗女士说,她认为这个仿制兵马俑很可能有残缺,不安全,店家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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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不认为有错 拒绝赔偿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事发地。这家店门口立着两个牌子:陕西省泰华地矿有限责任公司、矿产资源陈列厅,店里有不少玉器。门口放着5个仿制兵马俑、两块大玉石等,仿制兵马俑旁有提示:贵重物品请勿触摸。记者问起当天的事情,店员都表示不知道,并说负责人不在,也不愿提供监控视频。秦俑派出所民警说,确实是仿制兵马俑砸伤了小女孩,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随后记者前往景区管理处采访,遭到保安阻拦。
事发后,西安市临潼区旅游局工作人员很快介入,负责协调此事的孙科长说,目前罗女士一家与店家没有协商成功,他们会把双方约到巡回法庭,请法官进行调解,如果还是调解不成,只能走司法程序了。在孙科长的积极协调下,大年初五,店家负责人带着水果去医院看望了萱萱,但不认为自己有责任,拒绝赔偿。
临潼区旅游局:将进行安全大排查
西北大学考古教授赵丛苍说,仿制兵马俑的主要成分是泥,1米8的仿制兵马俑重量不一般,砸到小女孩腿上,后果会很严重。陕西赢弘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鹏新说,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二十七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王鹏新说,如果小女孩只是碰触了一下仿制兵马俑,店家要负全责,如果小女孩故意为之,受害人应承担少量责任。大人带孩子外出时,也要注意孩子的安全。记者在兵马俑景区发现,有不少高大的仿制兵马俑陈列在行人路过的地方,有的已有裂缝,不少孩子围着它们玩耍。孙科长说,他们马上会对全区陈列的仿制兵马俑等物品进行大排查,有安全隐患的,会将它们放在安全区域。
(原题为《仿制兵马俑砸伤5岁女童 “我碰了一下仿制兵马俑的手,它就倒了” 店家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但不愿提供监控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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