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黎)2月11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刘晨鹏故意杀人、抢劫一案,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二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刘晨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2016年6月24日17时许,被告人刘晨鹏经预谋、伪装,携胶带等作案工具,混入西安市雁塔区翠华南路某小区伺机作案。发现业主(王某)未关防盗门,遂潜入室内,持刀威逼被害人王某(女)及其两名亲属(女),劫得部分现金和王某银行卡并获知密码后,将3名被害人捆绑后离开现场。次日凌晨,刘晨鹏用抢得的银行卡在案发现场附近的ATM机取出人民币1.8万元后,返回作案现场,将王某、王某的两名亲属及王某的两名幼年儿女杀害后逃离。此后,刘晨鹏又先后从被害人银行卡内取走人民币3.25万元。同年7月2日,刘晨鹏被公安机关抓获。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晨鹏入户抢劫,数额巨大,为灭口连杀5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刘晨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刘晨鹏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追回的被抢赃款人民币3万元依法发还被害人亲属。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韩岩见习记者孟珂通讯员季晓宇)春节将至,各地将迎来烟花爆竹燃放的高峰。2月11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自2017年12月下旬以来,全省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烟花爆竹储...
西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西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