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呼和浩特2月7日电 7日,记者从呼和浩特铁路局呼和公安处获悉,由该处侦办的首例倒票案宣判,两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管制10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
2017年7月11日,呼和公安处民警在火车站售票厅进行巡查时,发现一名男子多次反复购买车票。民警在盘问过程中,该男子谎称是帮亲戚代买车票。然而他眼神躲闪、神态慌张,民警怀疑男子倒卖车票,遂将他带回办案中心讯问,男子交代了倒票事实。
图为旅客购买火车票。中新网 资料图
男子姓贾,在呼和浩特火车站售票厅各售票窗口利用虚构护照号、姓名的方式,为某旅行社部门经理刘某购买K1673次呼和浩特至西安的火车票46张,并以每张车票加价30元的价格出售给刘某。
据了解,2017年7月至8月间,刘某为贾某某提供他人的25个身份信息,重复7次购买、囤积K1673次旅客列车火车票179张。
经查,贾、刘二人共计购买、囤积火车票225张,涉案票面价值共计人民币49618元整。
2017年9月27日,贾某某、刘某因涉嫌倒卖车票罪被呼和公安处依法取保候审。
值得一提的是,贾某某、刘某倒卖车票案是呼和公安处侦办的第一起倒票刑事案件。
(原题为《内蒙古两男子一个月囤积225张火车票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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