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斌)25岁的徐某某,本来在西安雁塔区从事房屋中介工作,因经营不善导致亏损,无力偿还债务,无奈之下,徐某某假冒雁塔某小区多套房屋的房东,将自己低价从真正房东那租来的多套房屋高价转租给被害人吕某等人,并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
之后,徐某某谎称家中有急事让被害人吕某等人提前预支半年房租共计44200余元,在更换了个人手机号、微信号等相关信息之后,徐某某携钱款逃逸至浙江省余姚市。去年7月,徐某某被浙江省余姚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抓获归案,并移交西安公安雁塔分局。
徐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雁塔区检察院对徐某某进行了公诉。近日,雁塔区法院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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