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获悉,西安一公司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发布大量公租房政策相关信息并非法设立代办点,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为此,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醒广大市民,申请租赁型保障房的全部流程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单位、机构、个人在受理租赁型保障房资格审核业务中收取费用,均为非法行为。凡有以上非法行为的人员或组织必须立即停止非法牟利活动,否则该中心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据悉,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申请分为三种情形:持有西安市城六区户籍的群众,需向其户籍所在地社区或人才交流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持有西安市五区二县户籍的群众,需向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非西安市户籍的需向其居住证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同时,申请人需提供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等材料。
申请审批程序为社区受理,街办、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组织进行资格联审和备案工作。
记者张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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