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李雅楠杨云霆
多年来,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始终高度重视平安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两条腿走路”的工作思路,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全力深化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追赶超越取得良好效果。
覆盖式宣传坚持防患未然
在创建有序社会环境的平安建设中,碑林区检察院全方位加大宣传造势力度,组织了多支宣传小分队,将全区8个街道办、98个社区的宣传任务分解到每位干警,制定了详细的工作细则,确保把工作方案落实到位,把工作流程落实到岗,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实现了全区平安宣传不漏边角、不留死角。通过在社区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彩页和在街道醒目位置利用LED电子屏以及及时更新推送微博、微信、头条等方式进行了全方位宣传,仅10月份就制作宣传展板15块,悬挂横幅120条,发放宣传彩页2万份,在微信、微博、头条、法制网、正义陕西等媒体平台发布文章、语音、视频等80余则。
在此过程中,虽然干警较少,多数干警都负责两个社区的宣传任务,但没有人叫苦叫累,在完成各项业务工作之余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前往所联系的社区进行宣传。
针对式疏导强化薄弱环节
为了注重实用性,碑林区检察院在宣传中,针对学生、家长、老人等不同群体精心制作了各类指导内容,包括防盗防抢、电信诈骗、禁止酒驾、校园安全、中小学生教育等,都与群众日常生活工作息息相关,并针对各类情况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法和意见建议,极具实用性,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
同时,该院干警针对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将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原则贯穿办案始终,严格掌握法律和政策界限,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犯罪,立足于教育感化,慎重处理,让未成年人认识到自己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对自己家庭造成的伤害,从而积极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
严惩式打击聚焦重点领域
碑林区检察院坚决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重点加强惩治各类经济犯罪,突出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重点强化诉讼监督,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全面加强对司法活动各个程序和环节的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重点查办重大责任事故和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民生领域的案件,多次联合碑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碑林分局开展食品、药品及化妆品专项检查,查处多起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并于11月10日集中销毁了价值30余万元的假冒伪劣过期药品和医疗器械,获得了群众的一致赞誉。
在社会综合治理中,碑林区检察院始终把履行职责放在首位,加强与公安、法院以及其他党政部门的密切合作和积极配合,努力形成打击犯罪合力。
在日常性的办案工作中,该院积极倡导创新工作方法,在保障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努力做到快捕快诉,几年来,该院的捕、诉正确率均为百分之百。尤其是在处理今年10月9日发生的一起酒驾导致的交通事故案件中,该院干警充分利用刚刚开展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班加点进行工作,从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到法院作出最终判决仅用了48个小时,创下了简单刑事案件办理时间新纪录。
多年以来,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检察理念诠释着为人民服务的丰富内涵,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举起公平正义之剑。在新时代里,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脚踏实地开展工作,砥砺前行,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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