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佘晖 摄影 强军)一部见证爱情的手机遗落在出租车上,失主白女士启动远程监控拍摄,虽拍摄到持机人的头像和车辆行进轨迹,但却要不回手机。律师建议,可以不当得利向法院提起诉讼。
“手机已经使用了一年多时间,也值不了多少钱,但对我来说意义重大!”来西安工作4年已成家的白女士称,这部手机是2016年爱人求婚时送给自己的,见证了两个人的爱情,很有纪念意义。
她介绍,11月17日上午8时许,她在西安市东二环中铁物流公交站牌处坐上一辆制式出租车,上车坐在副驾驶位置,抵达目的地西安市凤城四路长庆宾馆后,她以微信转账方式给的哥支付了20元车费。当时走的比较急,忘记要出租车发票和记录车牌。
据白女士描述,转完账后,她顺手把手机装进风衣口袋就下了车。后来她发现手机不见了,多次拨打均处在关机状态。因工作需要她在手机上设定有开机叫醒功能,当日下午1时40分,在这部手机叫醒时间,她远程启动操作了手机丢失自动拍摄和轨迹跟踪程序,手机远程拍摄到当时持机人五张照片,持机人就是当日上午乘坐的出租车的司机,拍摄场景也是在出租车内。
白女士介绍,她曾通过微信支付给这位的哥留言,希望这位的哥能及时归还手机,但没有回音,当日下午5时51分,这部手机的定位信息消失。
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李小东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失主白女士可以“不当得利”提请法院向这位持机人进行追讨。如果还拒不归还,还可以涉嫌侵占罪将这位持机人提起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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