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土出告字〔2017〕1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西安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尚林路南侧,尚宏路以西,地籍编号为JK1-4-265,净用地面积66470.49平方米(折合99.706亩),用地性质为住宅兼容商服用地,其中出让住宅用地64470.5平方米(折合96.706亩),出让商服用地1999.99平方米(折合3.0亩),设为共用宗。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5%,土地出让年期住宅70年、商服40年。
出让用地范围内规划的公建配套设施,受让人须按照《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承担相应的建设和移交任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及经核实有闲置土地的单位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西安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本次交易活动。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本次拍卖出让设定最高限价,达到最高限价后停止拍卖。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宗地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30日登录西安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www.xaland.gov.cn或http://117.35.182.234:8080)下载,或到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宗地出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500万元,交纳竞买保证金截至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下午4时止。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7年10月31日下午3时在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大厅(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1号楼1楼)举办。
七、如果在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致电以下电话:
拍卖出让业务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刘洁86787044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宋中华86512375
网挂系统使用服务:宋飞86786993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及办理地址:029-68214920,高新区高新三路九号信息港大厦一层陕西省数字认证中心。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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