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严文辉)9月28日21时,西安交警灞桥大队在纺织城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陕A牌照的共享汽车走走停停。民警走近车辆时,车内则飘出了酒味儿。随即,民警对驾驶员程某进行了酒精吹气检测,结果显示,程某每百毫升血液含酒精23.9毫克,属于饮酒驾车。随后民警检查了程某的驾驶证,驾驶证显示,程某于9月28日当天领取的驾照,领取驾照的时间离被查不过短短8小时。
随后记者了解到,程某由于下午拿到了驾驶证心里十分高兴,就约了朋友吃饭表示庆贺,席间自己喝了一杯啤酒。由于刚刚拿到驾驶证,开车技术尚不熟练,再加上喝了一杯啤酒,程某在路上走走停停,被交警查获。交警按照相关规定,对尚在实习期的程某驾驶证记12分,直接注销并给予处罚。如果程某需要领取驾驶证,则需要重新参加考试。
西安交警灞桥大队民警谢恺提醒,部分刚刚领取驾驶证尚在实习期的驾驶员,实习期开车上路尚不熟练,开车时一定要遵守有关规定,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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