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莹
近日,一段“疑似婚闹伴娘被袭胸猥亵”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引发广泛关注。6月10日上午,陕西西安警方通报称,视频中涉嫌猥亵的两名男子已被警方查获。经查,6月3日11时许,伴郎胡某某和陈某某在西安市长安区斗门镇参与婚庆活动途中,在一辆婚车后排座位处,对伴娘进行搂抱、摸胸等行为。据当地媒体报道,受害方伴娘表示与两个伴郎都认识,不打算追究。
需要明确的是,很多恶俗的“婚闹”行为不仅不文明,而且涉嫌违法甚至犯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强制猥亵罪应属公诉案件,司法机关应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决定。尽管《刑事诉讼法》引入刑事和解制度,但取得受害人谅解后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还要根据具体案情具体分析。所以,在伴娘不追究的情况下,两名涉嫌猥亵的男子是否脱离法律制裁,还得打个问号。
我们注意到,在类似事件中,当事人大都选择沉默。只不过因为自媒体传播力强大,这次猥亵事件引起轩然大波,否则也许已经息事宁人了。受害人不愿追究责任,究其原因还是碍于面子,不愿意把事情“闹大”。
无论是中式婚礼,还是西式婚礼,其仪式都是人类文明的产物。在旧时代,闹洞房是婚礼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旧时称为“戏妇”。亲朋好友聚集在新房中,取笑和捉弄新婚夫妇乃至父母双方,被捉弄的对象不能生气,捉弄方也不能闹得太久太过。闹洞房环节会滋生一些乖情悖理的举动,但一切以适度为原则,以大家开心为目的。
中国婚姻仪式有不少独特之处,比如拜父母,有其传承的价值。但对那些违背当事人意志的“耍新人”“耍伴娘”等行为,应该坚决予以反对并摒弃。在仪式中,新郎新娘开始共同的人生旅程,亲朋好友等参与者也见证了一段美好的感情。在这样充满爱和责任感的仪式中,多一份尊重、多一份庄重,不是更好吗?
参加婚礼者不能违反公序良俗,不能打着习俗的幌子行违法之事,必须守住文明、法律的底线。对背离文明的婚闹,对违反法律的行为,该追究的绝不能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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