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的一起交通事故,让滴滴快车司机张先生至今还陷在麻烦当中:车辆撞上桥墩后,不算伤者的医疗费,仅修车费自己就掏了3.8万余元,可滴滴方面认为费用过高并不认可。
撞上桥墩乘客受伤车受损
2016年初,张先生注册成为滴滴快车司机,跑了一年后,今年1月17日出了一次事故。“滴滴平台指派了一个活,从昆明路2号桥到自强西路。”张先生说,乘客共3人,是一对六旬夫妇和一个约10岁的小女孩。当他的标致301轿车沿环城西路行至星火路立交桥向右转弯时,撞上了立交桥非机动车下穿隧道桥墩,车辆受损。车上4人大多无碍,只有坐在后排的大妈受伤严重,送医诊断为左侧第3肋骨骨折、枢椎右侧横突骨折、齿状突近端骨折、环枢椎脱位及外伤性颅脑损伤等。
1月24日,莲湖交警大队做出事故责任认定:张先生驾车观察不周、制动不及,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应承担全部过错,负全部责任,乘客无责任。
维修后滴滴以费用过高不认可
去年11月1日施行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因此,张先生在事故后就和滴滴平台进行联系。“开始他们承诺会管,让先修车、给伤者看病”。
记者从张先生提供的通话录音及聊天记录显示,滴滴方面负责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称,让张先生先定损修车,要求修车时拍摄未拆解损失照片、拆解损失照片、维修结算清单、维修发票、商业保险单原件,“费用应该会全出。”
事故发生后,张先生向保险公司报案。3月3日,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中心支公司向他出具拒赔通知书,理由是“改变车辆使用性质,导致危险程度增加”,不属于保险赔偿范围。
3月6日,张先生联系滴滴工作人员,告知公估公司派人定损,希望滴滴来人,“他们说不用来,有维修清单和发票就行。”他拍摄的车辆照片上,轿车前保险杠脱落,气囊弹出,车底盘损坏比较严重。数日后,他把车修了,花费3.8万余元。但当他把票据等传给滴滴工作人员后,对方反馈,公司认为维修价格过高,不认可评估价格,并说这样的维修最多七八千元,如果不满,张先生可起诉。
司机称不排除起诉滴滴公司
“维修车辆花了3.8万余元,医疗费花了两万多,伤者以后可能还要定残……”张先生认为,在公估公司定损前,他已告知滴滴方面,但工作人员不来,现在又以维修费用过高为由不予认可是不合理的。
此外,《滴滴出行专车、快车、人民优步、优步优选安全保障执行细则》中规定了先行垫付制度,其中规定垫付范围为“只垫付伤者本人因此次事故造成的必要的、合理的医药费、诊疗费、急救费及符合国家标准的丧葬费”,但目前伤者的医疗费仍是他个人垫付,“我已经借了很多钱,现在维修费滴滴公司不认了,我不知道伤者的医疗费后期会怎么处理,如果不能协商一致,我只能向法院起诉。”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负责处理张先生事故的滴滴工作人员,对方称个人不能接受采访,会转交相关部门回复。截至昨日发稿前,尚未收到滴滴方面的回复。
律师说法
网约车事故责任分担分三种类型
那么,乘坐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应如何分担呢?
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惠认为,网约车交通事故情况比较复杂,涉及到的法律包括《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险法》等。此外,就是交通部、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网约车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案件有三种基本类型:
第一种,事故造成乘客人身损害的,根据《暂行办法》第16条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乘客损失可先由平台公司承担,或平台公司、司机、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至于平台公司、司机、车主之间如何划分赔偿责任,根据合同约定或过错比例划分。
第二种,事故造成司机车辆损失的,保险公司是否赔偿分两种情况。许多网约车由家庭自用型小车,由非营运型改为网约车营运后,风险增加。根据《保险法》第52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网约车车主如果没有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有权拒赔。如果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变更的,保险公司赔偿。因此建议家庭自用型小车登记为客运车辆后,或在取得网约车运输证后,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第三种,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可先由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根据交通事故责任的无责任、主次责任、同等责任,由网约车司机、车主、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赔偿范围内赔偿。具体赔偿比例则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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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案例
2016年6月17日,北京的廖某驾驶小客车由东向西行驶,骑自行车的秦某也由东向西行驶,经过廖某车辆时,车内乘客颜某开启右后车门与秦某发生碰撞,造成秦某人身及财产损害。该事故经认定,廖某负全部责任。11月30日,北京海淀法院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避免危险发生的控制力等确定,颜某与滴滴出行公司对超出交强险部分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判决交强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秦某医疗费、营养费等1.3万余元;颜某与滴滴出行公司分别赔偿秦某4000余元。
审理法官认为,随着网约车服务的迅猛发展,涉及车辆营运风险的分担即车辆保险问题,网约车驾驶人的监管,以及乘客的安全意识的提高等诸多问题仍亟待进一步明确。有保险业内人士说,网约车新政后,私家车在取得许可后可兼营网约车。但买非运营车保险,在运营时出险可能遭拒赔,而买运营车保险保费贵了不少,而车辆有时可能处于非运营状态,保险公司可考虑为兼营网约车量身定制新的车险。 华商报记者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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