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闻 长安新闻 高陵新闻 蓝田新闻 周至新闻 户县新闻
地方网 > 陕西 > 西安市 > 西安新闻 > 正文

11人被交警终生禁驾

来源:西安晚报 2017-06-06 05:12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记者袁玥)为进一步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意识,传播守法理念,对交通违法行为加强法律震慑,昨日,西安交警再次面向全社会公布5月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其中,9人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2人因酒后驾车肇事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据了解,“终生禁驾”只是大家通俗的说法,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并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名,系统会自动锁定。若终生禁驾人员开车上路,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总体来看,受到终生禁驾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造成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且有逃逸行为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简单地说,两种情况的前提都是在交通事故中构成刑事犯罪(交通肇事罪),一个是涉及酒驾,一个是事故后逃逸。

值得注意的是,发生交通事故并且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仅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而如果发生事故后,驾驶员有逃逸行为,不仅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而且会受到终生禁驾的处罚。也就是说,驾驶员如果没有逃逸行为,还可以重新考驾照开车,如果有逃逸行为,这辈子就再也没有申请驾驶证的资格了。更重要的是,或许事故的后果本来不会造成交通肇事罪,但因为事故责任人肇事后逃逸,引起事故后果的加重,从而可能发展成为交通肇事罪。

新闻推荐

西安市沣东新城教育局专家莅临西安高级中学参观交流

6月1日,沣东新城教育局专家一行8人莅临西安高级中学参观交流,学校办公室主任龙艳代表学校向各位专家介绍了该校的发展历史、教育教学及特色亮点活动,并带领大家参观了现代教育技术展室、陆裕元信息...

西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西安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其实一切都好2017-06-06 04:12
猜你喜欢:
会心一笑2017-06-06 00:00
评论:(11人被交警终生禁驾)
频道推荐
  • 延安市再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 “数字化城管”让城市管理更精细更高效
  • 榆林经开区春来植绿忙
  • 绥德县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乡村颜值高 幸福滋味浓
  • 陕北黄土泥塑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