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安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初,西安警方启动“河流警长制”。所有“河流警长”须对辖区内的河流开展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污染线索,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污染河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西安已有各级“河流警长”258名,对全市19条河流负责。
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了解到,“河流警长制”实施以来,各级“河流警长”共巡查2100余次,办理涉河涉水案件26起,其中刑事案件20起,刑事拘留18人,批准逮捕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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