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刘先生说,他春节后买了一套房子,本想着趁气温回升之后赶紧装修。交款前,该装修公司负责人称“零增项”,刘先生随即交付了8200元定金。可第二次前往店面谈装修细节时,该装修公司负责人却说水电改造仍需8000元。刘先生拿出合同与其理论“零增项”的问题时,对方却坚持以合同为准,且拒不承认口头承诺。意识到已经上当受骗的刘先生将情况投诉到西安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目前正在进行协调解决。
西安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装修过程中无论是找装饰公司还是购买建材,不要光看价格来做决定。签订合同前要先对条款进行审核,谨防商家用来招揽生意的“包干价”、“送礼品”等广告宣传。装修时如果是装饰公司包工包料,一定要索取购买材料的明细表、检验合格证、发票等,并把好装修验收关。本报记者赵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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