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市场需求,经设计单位同意,我公司拟对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太元路369号中建·开元壹号项目二期商业(幢号24#、25#)进行局部设计变更,预计此变更会使相关商业套内面积、分摊系数、建筑面积产生较大变化,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买受人对于以上变更持有异议的,请在15日内与本公司协商处理,逾期我公司将以变更后的方案申办房屋测量登记等后续事项。
西安中海兴晟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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