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从2013年到现在,西安市连续五年将“治霾”作为“头号民生工程”,举全市之力奋力推进落实。不断深化、细化、强化“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烧、增绿”六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累计拆改燃煤锅炉1544台、削减燃煤230万吨,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分别下降了28.4和32.4个百分点。
2017年是“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的开局之年,对标中省考核目标,今年西安市优良天数要达到220天,较去年实际完成天数增加了28天,任务十分艰巨。
据了解,西安市已经决定将“治污减霾领导小组”改成“铁腕治霾领导小组”,专司治霾。首次实行书记、市长双组长制,由常务副市长、市委秘书长和分管副市长主抓。采取“铁腕治霾办+督查考核办+专项工作组”工作模式。
全市组建8个专项工作组,市发改委设立煤炭削减专项工作组;市环保局设立燃煤锅炉拆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涉气重点污染源监管、网格化管理专项工作组;市工信委设立“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工作组;市公安局设立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整治专项工作组;市建委设立建设工地扬尘治理专项工作组;市城管局设立渣土清运、道路扬尘整治专项工作组;市农林委设立生物质综合利用专项工作组;市委宣传部设立铁腕治霾宣传专项工作组。各专项工作组由一名副局级领导专职负责。各区县、开发区要参照市级模式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铁腕治霾各项措施落地生根。
对于“1+1+9”方案,实行“谁制定,谁负责”制度。即:谁制定的专项行动方案,谁要跟进组织落实,对相关领域治霾结果负责。同时每个方案中,“牵头单位”负责对所牵头的工作任务进行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并组织召开会议,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推进落实;对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督导督办,对工作不力或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提出责任追究意见。此外,西安市将不断完善铁腕治霾法规标准体系,修订《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涉气地方标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深入开展利剑斩污专项执法行动,从严查处突出大气污染问题和典型案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防范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合力,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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