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明 实习生毛志伟) 记者2月22日从市食品药监局获悉,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即日起至7月20日,西安市将开展2017年度药品经营使用秩序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中,西安市将重点检查法律法规禁止零售药店销售的药品、国家规定专门管理的药品、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的药品等,严格规范药品销售行为,进一步消除群众用药隐患。按照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应建立慢性病处方药管理档案,坚持一人一档。顾客在下一阶段的复诊期到来之前,如需要再次购买相同药品时无须再出具处方,在慢性病登记本上做好详细记录后方可销售。药品零售企业可借助“互联网+”推行“微问诊”处方服务工作。各区县局要引导鼓励药品零售企业积极推进“微问诊”处方服务工作,为群众安全用药提供方便。
西安市还将严打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规销售回收药等行为,同时将对医疗机构药品来源是否合法、储存药品质量是否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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