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中,西安市将重点检查法律法规禁止零售药店销售的药品、国家规定专门管理的药品、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的药品等,严格规范药品销售行为,进一步消除群众用药隐患。按照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应建立慢性病处方药管理档案,坚持一人一档。顾客在下一阶段的复诊期到来之前,如需要再次购买相同药品时无须再出具处方,在慢性病登记本上做好详细记录后方可销售。药品零售企业可借助“互联网+”推行“微问诊”处方服务工作。各区县局要引导鼓励药品零售企业积极推进“微问诊”处方服务工作,为群众安全用药提供方便。
西安市还将严打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规销售回收药等行为,同时将对医疗机构药品来源是否合法、储存药品质量是否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高宇)记者昨日获悉,在2016年国家社保基金审计中,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未严格执行个人账户资金管理办法,致使西安市职工医保卡资金用于购买生活用品、食品和化妆品等非医疗支出5001...
西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西安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