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凤晨)记者从西安市残联获悉,日前,西安市出台了《西安市困难家庭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每年将救助500名困难家庭残疾人,每年为每名救助对象提供8000元康复训练救助经费,让更多的困难家庭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
据悉,此次的救助对象为具有西安市户籍;年龄17(含17岁)岁以上;因先天、疾病或事故等导致肢体运动功能障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三甲医院的诊断书;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或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经本人或法定监护人自愿申请,同意接受康复训练的残疾人。每年救助500名,每年为每名救助对象提供8000元康复训练救助经费。
如何申请享受康复服务?县残联组织本区县残疾人康复中心的专业人员进行救助对象的筛查,经筛查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由区县残联发放并指导申请人填写《西安市困难家庭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申请审批表》,申请人持诊断证明、低保或低收入证明、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区县残联提出申请。
根据市残联规定的审批权限,区县残联对材料进行审核查实,完成审批(审核)工作,由区县残联安排到市级定点康复机构实施康复训练。救助对象凭《西安市困难家庭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通知单》和《西安市困难家庭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申请审批表》到定点康复机构享受康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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