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珺 实习生 周雅悦
昨日记者从西安市治污减霾办获悉,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启动两个月以来,市民领取现金奖励已过万元。截至11月14日,市民通过网络平台和微信公众号举报的事项已达到377件,其中有效举报197件,已由市级各相关职能部门核实、查处办结,符合奖励条件发放奖励资金10200元。
据了解,自9月14日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平台正式上线以来,各职能部门根据《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积极宣传推广、快速响应处理、扎实核实查处、耐心沟通解释和严格审查核定,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顺利开展,群众反映良好。
多数市民通过微信公众号举报身边的污染问题
市民杨女士通过“西安市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举报凤城五路与文景路十字西侧快乐烧烤吧院内焚烧垃圾杂物,浓烟滚滚,气味刺鼻的现象。西安市城管局受理该投诉后,派出执法人员赴现场勘查,经调查确有焚烧现象,已责令该店进行整改。
经审核,该举报符合《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中第六条第一项第三款的规定,向杨女士奖励现金人民币100元。
市民郭先生通过“西安市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举报纬二十八街盛龙广场南侧工地大部分土堆未覆盖防尘布。西安市建委受理该投诉后,向区建住局下发督办函并督促整改。经查,该工地为方家村城改项目,区建住局对该工地责令整改,要求其对裸露黄土进行覆盖,现已覆盖完成。
经审核,该举报符合《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中第六条第二项第三款的规定,向郭先生奖励现金人民币200元。
市民何女士通过“西安市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举报车号为陕AHY815的机动车在太华路十字由南向北行驶时冒黑烟。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受理该举报后,由执法人员进行了查处。经检测,该车尾气排放超标,执法人员依据《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了查处,责令其在15日内维修复检,尾气排放达标后才能上路行驶。
经审核,该举报符合《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中第六条第一项第一款的规定,向何女士奖励现金人民币100元。
三种举报途径
供暖季来了,加之雾霾天气频扰,对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极为不利,西安市环保局希望每位市民都积极行动起来,让环境变得更好。
市民可以通过三个途径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一是登陆西安市政府网站的“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平台”专栏;二是微信搜索添加“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平台”公众号;三是向西安市治污减霾办来信举报(来信地址为: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2号楼市治污减霾办,邮编:710006)。市治污减霾办提醒市民朋友在举报时,注意举报要素一定要齐全,有奖举报实行实名制,必须提供被举报单位名称、地址(或违法事件发生地)、污染物排放的主要违法事实及照片、录像、发生时段等相关证据和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络方式等。
《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涵盖了机动车、垃圾清运、有机废气、拆迁工地、建设工地、各类堆场、餐饮油烟、夜市烧烤、燃煤污染等25类环境违法行为。对收到的有效举报事项,将按照职能分工由市级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处理,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核实与查处结果报西安市治污减霾办。西安市治污减霾办依据奖励办法作出决定,并在五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最高可获得10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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