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武丹 本报记者 张哲
西安“天朗蓝湖树”社区19号楼一位业主给报社反映,2012年6月27日,她在“天朗蓝湖树”售楼部购买了一套89.96平方米的房屋,一次性交付627513元。本来今年3月份交房,后推迟到5月份,但是4月10日入户验收时室内隔墙还没垒。5月28日收房后,发现该房屋存在许多质量问题。几个月来,她多次向开发商及有关部门反映,至今也没有解决。
日前,记者在业主带领下,来到她所购买的房子实地查看,发现该工程确实存在诸多质量问题。业主告诉记者,自己验房时不懂,开始装修才发现问题越来越多,客厅西墙墙面不在同一平面上,南北两侧凹陷,中间凸出,突出厚度超过10厘米,从地面上看,墙体是一个弧形,经修补后墙体仍然不在同一个水平面上;依据施工图纸,餐厅应该是长方形,但是由于墙体施工错位,导致餐厅成了梯形;厨房东墙立面垂直度严重超标,偏差达6厘米;单面墙多处大面积空鼓,室内墙面空鼓面积超过墙体总面积50%;次卧窗台从东到西宽窄不一,相差15厘米之多;窗户西面的墙体阴角不方正,是一个135度的钝角,严重超出正常误差,导致窗台无法使用。
因未按图纸施工,两个卧室与卫生间的门较近,致使主卧门外一根水泥柱子裸露在外,和门框之间的墙体形成了一道宽约30厘米、深约10厘米的沟槽;主卧、次卧两个卧室门的位置均向里移动约80厘米,减少了两个卧室的使用面积,却在卫生间门口形成了一个无用的走廊,使卫生间构造变异,造成永久性房屋畸形。
该业主痛心地告诉记者,自己辛辛苦苦大半辈子,用全部积蓄购买了这套房,没想到会出这么多质量问题,天朗地产作为一家大型房产企业,对房屋质量如此不负责任,以后谁还敢买天朗的房子。
随后,记者赶往位于西安市玉祥门外的“天朗蔚蓝国际”办公楼,该工程负责人魏甲宝承认业主反映的问题是事实,他也与业主进行了沟通,并向总部做了汇报,正在积极协商解决。魏经理还表示,公司将对造成质量问题的部门和个人严肃进行处理,并愿意承担因工程质量及未按图纸施工造成的损失。当记者询问该工程是否进行消防及竣工验收时,魏经理说,因整个工程没有完工,只进行了内部入户验收,还没有进行消防及竣工验收。
2002年,国家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出通知:“所有商品住宅开发项目,未经竣工综合验收不得交付使用。”同时,相关部门规定,验收合格的房屋必须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在验房时,必须给买房人提供原件;另外,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原件供业主参考。并且,在交付时,应该与业主填写《住户验房交接表》,这些都是商品房交付时必要步骤和条件,只有以上条件都具备,才可以办理交付手续。而作为跨地区、专业化的大型企业集团“天朗地产”竟然无视相关法律规定,未经竣工验收就把房子交给住户。
发稿前记者将稿件发给天朗公司,但截至发稿仍没收到回音。本报将对这一事件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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