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宇)记者昨日获悉,加快构建西安市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全市粮食安全,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争取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应不低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指标底限,粮食播种面积不低于500万亩,优质耕地逐年减少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建成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241.5万亩;粮食年生产能力达到30亿斤以上,粮食自给率达到50%以上;新增粮食仓容6.2亿斤和油罐罐容8万吨;地方粮食储备(市县两级)总规模达到11亿斤。粮食储备调控体系、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全面建成,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基本建成。
大力实施科技增粮工程
推广土壤深松翻和增施有机肥技术,大规模开展粮食高产科技创建行动,组织实施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粮食生产科技创新与推广运用。推广高产、优质、综合抗性优良的粮油新品种。健全农情、病虫监测预防及技术示范推广体系。
完善和落实粮食扶持政策
在确保“三农”各项政策相对稳定的基础上,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提高补贴精准性、指向性。落实支持保护补贴向粮食主产县(区)倾斜,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倾斜的政策,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补贴到粮食生产者手中。指导各类粮食生产者和粮食经营企业与商业银行加强合作,拓宽融资渠道。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为粮食生产者提供信贷等金融服务。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支持开展粮食生产保险业务,逐步实现粮食作物保险全覆盖。
健全粮食应急供应、安全质量保障体系
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加强市、县(区)两级粮食应急网络建设,2017年底前,建成布局合理、全面覆盖、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确保严重自然灾害或紧急状态时的粮食应急供应。按照每个乡镇、街道至少,主城区及区域性中心城区每3万人,各大型人口密集社区均至少配备1个应急供应网点的标准;同时,配备相应的应急加工企业、应急储备设施和配送中心。保持市、县级成品粮油储备合理规模,满足10~15天市场供应量,增强应对市场波动的能力。
继续组织实施好“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积极培育“放心粮油”企业和产品,2018年底前,在全市乡镇、街道普遍建立“放心粮油”供应网络。健全粮食产地准出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建立粮食质量追溯体系,完善不合格粮食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
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建立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做好督促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市发改委、市粮食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西安市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监督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对各区县政府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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