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16】32号)精神,市规划局对涉及规划事项的落实措施和实施细则制定如下:
一、事项(一)关于“用地规划条件办事程序”
(一)落实措施
措施一:制定了《关于调整规划条件类业务工作流程的通知》,明确各类建设项目均适用该项措施,指导全市各区县、开发区规划行政部门按要求开展规划条件类业务工作。
措施二:简化办理程序,精简申报资料,压缩办理时限,清理遗留问题。自申请之日起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遗留正在办理规划条件的各类用地项目原则上八月底前全部办结。
(二)申请资料
1、申请函;2、红线、绿线地形图;3、土地实测成果。新征划拨用地需提供项目立项批复。既有土地确认规划条件及控制性规划指标的项目需提供土地证及合同、国土部门明确未约定规划条件的说明。
(三)办事流程
1、申请及受理;2、确定控制性规划指标(含交通影响评价初步意见);3、核发规划条件书或函。
(四)办理地点及时限
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各开发区及长安、临潼、阎良、高陵规划分局。10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二、事项(二)关于“四类经营性土地用途调整”
(一)落实措施
措施一:简化办事程序。
已供地未实施或部分实施的房地产项目,建设单位向规划部门提出调整用地性质的申请,规划部门按照前述事项(一)制定的办理程序,出具新的规划条件书或函,交申请单位和国土部门办理后续变更手续。这类项目不再履行原“六步”变更程序,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不含规划公示、听证时间),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应按相关法规先行注销原行政许可后按上述程序办理。
措施二:确定居住用地与商业、旅游、娱乐用地性质之间调整的变更原则。
1、由商业类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容积率不超过现行国家居住区规划规范和省市技术指标的容积率上限值。
2、由住宅用地变更为商业类用地的,以及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前三类即商业B1、商务B2及娱乐康体B3之间互相变更的,容积率不超过原合同约定数值。
3、同一项目内住宅和商业用途比例之间调整,总容积率不超过原合同约定数值,且满足相应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求;商业服务业用途的前三类之间须差别化变更。
4、住宅类项目在容积率不变且满足居住区公建配套的前提下,建筑密度可在符合规范的区间值范围内调整。
5、不适宜调整的情况为:三环路沿线100米进深内的商业类用地不得变更为住宅;明城墙以内的商业类用地不得变更为住宅;用地周边有噪声、卫生、安全等影响居住环境的,不得变更为住宅;文物古迹周边及风景名胜区内的商服、旅游及文化娱乐设施用地不得变更为住宅。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明确不得变更土地用途的应服从相关规定。
措施三:各开发区内符合上述规定的用地性质调整事项由各开发区管委会自行研究办理,变更后将新的规划条件交申请单位及国土部门办理后续变更手续,不再上报市规划局研究。
(二)申请资料
1、申请函;2、红线、绿线地形图;3、土地成交确认书或土地出让合同等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三)办事流程
1、申请及受理;2、确定变更方案;3、公示;4、核发规划条件书或函。
(四)办理地点及时限
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各开发区及长安、临潼、阎良、高陵规划分局。10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事项(三)关于“调整房屋户型的规划备案”。
“市政发(2016)32号”文件颁布后,市规划局已经执行,并已在西安市规划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告。备案1个工作日办结。
四、事项(十三)“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市政发(2016)32号”文件颁布后,市规划局及时修改了相关事项的《办事指南》,并已在西安市规划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告。15个工作日办结。
五、事项(十五)“关于历史遗留项目的规划手续”
(一)落实措施
为完善房地产遗留项目的规划手续,针对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的办事流程。建设单位提交申请(含基本情况、实测报告、历史成因,建设、消防等部门的汇总意见等)。
项目用地性质符合规划,且满足项目建设时的停车、托幼、社区、绿化等公建配套标准,依法进行违法处理后,规划部门完善规划手续。对突破出让合同约定规划条件的项目,依法进行违法处理后,按照建规[2008]227号、市政发[2009]105号、市政发[2011]96号文件确定的规划条件调整程序执行。
(二)申请资料
1、勘测部门的实测报告;2、质检部门的质量检测报告;3、消防部门的消防审查意见;4、处罚决定书;5、相关承诺说明;6、其他资料参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资料。
(三)办事流程
1、申请及受理;2、公示;3、取得建委、人防、城管及可能涉及的文物、地铁等部门审查意见;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规划竣工验收。
(四)办理地点
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各区、开发区规划分局。
西安市规划局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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