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西安青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规划、施工部门许可,在西安市高新区毕原二路7号所建房屋[所在宗地土地证号为西高科技国用(2013)第34164号],已全部竣工。现向我局申请办理座落于西安市高新区毕原二路7号所建房屋初始登记,本次登记共计2幢。经实测幢号为1,地上4层(局部2层)。总面积为8543.73平方米。规划房屋用途为:综合厂房8543.73平方米(地上4层,局部2层)。房屋结构为:钢及钢混。经实测幢号为3,地上1层。总面积为99平方米。规划房屋用途为:锅炉房99平方米(地上1层)。房屋结构为:钢混。
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此有异议,须在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逾期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准予登记。
西安高新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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