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警监督下,搬走涉案物品。记者 李安定 摄
本报讯 (首席记者张志杰 实习生王巧 刘如梦 张和) 发生租赁合同纠纷后,两级法院先后均判处物业公司和快捷酒店支付房主房屋租金及占用费,并将房屋返还,然而物业公司和酒店均不按期履行。7月20日,雁塔区法院将位于小寨东路的一处酒店腾空,将房屋交还房主。
2006年,西安海韵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马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下小寨东路126号百隆广场B座4层,租赁期限20年,并约定租金数额及支付方式。后由陕西宜家快捷酒店有限公司经营酒店,海韵物业与宜家酒店法人代表均为陈某。
合同签订后,海韵物业未能依约按期、足额支付租金,双方发生纠纷。马某将海韵物业作为被告、宜家酒店作为第三人告到法院,要求支付房屋租金及占用费本息并返还房屋,并在一审、二审中胜诉,但被告及第三人未按期履行判决,马某申请强制执行。
7月20日上午9时,法院执行行动开始,法院执行人员对每一间客房里的涉案物品逐一登记造册,然后搬离。整个执行过程井然有序,经过6个小时的努力,涉案房屋全部腾空并顺利交付马某。昨日的强制执行,雁塔区法院还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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