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网购已经成为公众生活的一部分,当接到取货电话时,许多人不会留意是不是自己购买的商品。最近,西安的林女士急于给快递员付款,花了一笔冤枉钱,因为快递包裹里的东西并不是她购买的。
业内:货到付款最好先拆箱
日前,林女士接到快递员的电话,喜欢网购的她下楼签收快递,这次快递是货到付款。看着包裹上的代收费只有三十几元,她并没有多想就支付了费用。随后,她打开包裹一看,里面是一盒美发用品,上面全是英文,没有任何中文标识。“这不是我购买的东西。”她说,随后她拨打了快递单据上邮寄方的电话,但电话始终无法接通。
“如果收件人当时拒收,快件就会被退回。一旦签收后,就视为收件人已收取,快递公司的义务就完成了。物品问题就只能跟寄件方协商解决。”中通快递工作人员张磊告诉记者,快递公司一般只负责寄递商品,快递员也无法了解箱内货品的具体情况。“快递验视制度主要是针对危险品、违禁品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寄递的物品进行检查,对于普通文件或商品,中转站货到付款盒子一天上千个,要求快递员对真实性进行审查是强人所难。”
对此,西安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对于货到付款的快递,最好先看清楚是不是自己所购买的货物,不要贸然签收。如果实在记不清了,最好先拆开看看,或者回拨对方电话咨询。
市民:先开箱曾遭收费阻碍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市民都遇到过此类“货到付款”的骗术。由于涉及金额大多只有几十元,打官司太劳心劳力,因此很少有人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而且,即使能够诉诸法院,在无法查明寄件人的情况下,消费者也要对快递公司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是非常困难的,因此遇到此类骗局要想维权十分困难。
尽管早在几年前,“先验货后签收”就成为快递行业的规定,但真正执行的却很少。“一方面是大多数市民习惯于签收后回家拆封,另一方面有些快递员也不同意你先验货。”家住电视塔附近的市民李永博告诉记者,之前自己碰到过一些快递员要求先签字,否则需要收“开箱费”的情况。“明知道你不会掏这个钱,其实就是在转嫁风险。”
济方律师事务所杨律师表示,根据国家邮政局发布的相关行业标准,快递服务人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有义务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不过,对于开箱是否可以收费,我国法律及快递行业规范均没有明确规定。”
专家:需要推行技术性实名制
无论是快递实名制还是先验货后签收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都一直遭到消极应对。其实,只要真正落实其中一样,上面的骗术恐怕就很难有发挥的空间。个人信息在检测中如能与外界隔绝,不会轻易泄露,实名制对于双方都是受欢迎的,而实名制的实现,也会让快递行业撇清物品质量责任,不惧签收之前先验货。
社会管理学硕士陆建国认为,快递实名制不仅仅是快递公司和客户之间的事,管理部门应推行具体的操作要求。“例如宁波的快递收件员使用‘巴枪\’,可以迅速扫描客户信息并上传至公安系统,信息上传后自动清零。从技术层面解决,实际推行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本报记者文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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