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樊华)为确保人民法院对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昨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通告,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同时,市中院向社会公布了100名失信被执行人、50名限制出境被执行以及被限制高消费5家单位、45名自然人名单,意在让“老赖”寸步难行。
2015年执结案件34086件
据了解, 2015年以来,西安市两级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不断创新执行机制,共执结各类案件34086件200多亿元,执行结案率和标的到位率逐年提高,位居全省前列。
“但是,目前西安市法院执行工作形势依旧严峻。”西安中院副院长杜豫苏介绍说,一是因为执行案件数量激增,全市法院2016年1月至5月受理执行案件18310件,同比增幅达27.50%,办案压力空前加大;其次是因为社会诚信体系还不健全,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环境尚未完全形成,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等问题多发,执行工作难度依然很大。
发布通告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昨日,西安中院发布了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的通告,要求被执行人在通告公布后的10日内,自觉履行义务,采取任何方式消极、逃避、履行、抗拒执行的,人民法院将依法坚决采取制裁措施,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西安中院执行局局长张鲁南介绍,凡被执行人在上述限定时间内既不申报财产又不履行义务,经法院查明其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将视具体情节,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媒体公开曝光等执行措施予以惩戒。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会同公安、工商、银行、土地、房管等部门启动执行联动制约机制,对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信用惩戒;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暴力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西安市中院执行局欢迎广大群众举报被执行人的下落或财产线索,监督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9-87658322。
限制高消费压缩“老赖”活动空间
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西安中院向社会公布了100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中企业法人30家,自然人70名),这些失信被执行人已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此外,两级法院还对5家单位及45名自然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责令这些被执行人不得乘坐飞机、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同时,还对50名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出境措施。
为加大对规避执行的打击力度,两级法院今年1月至6月共实施司法拘留99人次,决定罚款19案20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6人次。例如,今年5月,灞桥法院即对被执行人何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作出判决,对何某判处拘役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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