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上午,省卫计委向媒体发布了“关于《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具体应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16年1月1日后,仍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办理,办理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婚假、护理假不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非婚生育的子女也算当事人子女数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16年5月26日经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公布之日(5月26日)起正式施行。就《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的具体应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计算当事人子女数时,应包括:本人结婚生育和非婚生育的子女;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的子女;收养的子女。
本省居民与外国人或者港澳台居民结婚,外国人或者港澳台居民一方结婚前已有的子女以及内地居民与外国人或者港澳台居民结婚后生育的不在内地定居的子女,不计入子女数。夫妻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为合法生育。2016年5月26日以后生育多孩的,按本《条例》再生育规定执行。
婚假护理假不含公休日法定假日
夫妻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的,2016年1月1日后,仍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办理,办理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再生育的,由原发证机关收回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追回已经领取的奖金、补助、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其他优惠、奖励。2016年1月1日以后不再鼓励只生育一个子女,凡2016年1月1日以后初次生育的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检查是指到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常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区)级卫生计生部门指定的县级和县级以上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查。凭检查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享受延长婚假、产假的待遇。
2016年5月26日以前,夫妻按原《条例》已休完产假和护理假的不再补休。2016年5月26日以后,未休完产假和护理假的,按本《条例》规定的产假、护理假天数顺延休假。再婚夫妻同样享受本《条例》规定的婚假待遇。婚假、护理假不含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产假含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但不含其工作所在行业或者系统内部规定的假期。
生育属性的认定问题
不符合本《条例》再生育规定再生育子女的为违法行为,征收社会抚养费。符合本《条例》再生育规定,再生育子女未领取生育证的,视为合法生育,予以补办生育证,享受有关休假等待遇。一方户籍在外省(区、市)的夫妻,不符合本《条例》再生育规定,但符合外省(区、市)再生育规定,且在外省(区、市)领取了生育证的,视为合法生育。符合生育或者再生育政策生育双胞胎或者多胞胎,子女数超过本《条例》规定数量的,为合法生育。2015年10月28日前,不符合原《条例》规定生育两个及多个子女,已经立案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的,继续有效。从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前止,不符合原《条例》规定生育两个子女的,视为违法生育,但不再立案征收社会抚养费;已经立案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撤销立案。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25日,无生育证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视为违法生育。但其生育行为如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生育条件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通报批评,不再给予行政处理。
正在休产假的新妈妈高兴得合不拢嘴
昨天,家住西安正在休产假的马女士听说省卫计委公布的《指导意见》,高兴得合不拢嘴,原来只能休113天的产假,现在可以休168天。今年29岁的马女士在西安一家外企工作,今年3月19日顺产一男婴,当时新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还没有颁布实施,单位按照旧的《条例》,批准她休98天产假和15天晚育假,因为从今年1月1日后取消30天独生子女生育假,所以她实际产假只能休息113天,今年5月26日新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实施后,她问单位人事部门,自己能不能按照新条例规定的产假,休息168天(产假98天的基础上增加60天,参加孕前检查的,增加10天产假,共计168天)。单位人事部门说,只要相关部门下发文件,针对条例进行明晰地说明和解释,单位就可以让生育的女职工按照168天的产假休息。目前根据昨天公布的指导意见,马女士正在休产假,她的产假可发延长到168天。本报记者张毅伟
新闻推荐
6月25日,“醉健康众创业”醉美健康丝路全国城市路演暨首届股东创业大会在西安召开,现场500多名嘉宾共同见证了“醉美健康丝路”全国城市路演起航、醉美健康新产品发布、股东招募签约等“醉美健康丝...
西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西安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