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耀青)市发改委传来消息,西安市市级产业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现已展开。凡2014年度以来,已获得上述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符合验收条件的,均应组织竣工验收。
提请竣工验收的项目应符合的条件包括:按批准建设内容及设计要求完成,生产及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并能满足生产使用要求;主要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运行正常,能够生产出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产品;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产品符合技术标准等。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由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项目投资完成和资产形成情况、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竣工预决算及审计情况等。
根据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不认真进行整改或提供虚假验收情况,或骗取、挪用、侵占预算内投资的,将依据有关规定收回拨付的预算内投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凡有2014年以来市级产业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位,其新申报项目,市发改委、财政局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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