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葛兰)本报日前报道了凤城二路海洋大厦小区5层公共阳台区域,有人私盖木质结构“洋房”一事。25日上午9时,记者与辖区城管及物业等相关部门,再次来到该区域查看情况,发现“洋房”已停建,但还未拆除。
小区西安奥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经过调查发现,该“洋房”是开发商“西安海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所建。同时,记者还了解到,辖区西安市规划局经开分局及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经开分局4月27日已联合向“西安海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了《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执法人员表示,经查,西安海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在凤城二路海洋大厦5层平台擅自搭建临街建筑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之规定,属于违法建设。限自行拆除,并清理好现场。
公共阳台上建“洋房”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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