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透射保健品市场乱象
□ 记者 原登荣 吴军礼
保健品在成为时下消费热点的同时,也正越来越多地成为消费者投诉的对象,甚至成了执法部门重点打击的领域。近日,西安市向社会公布了一批保健品领域的典型案例,在整顿净化保健品市场的同时,也给消费者提了个醒。
老人花16万买保健品 投诉后得退回
2015年12月,家住汉中市汉台区的冯女士投诉称,她81岁的老母亲通过电视购物的方式购买了价值16万元的保健品和药品,并在包装里发现了一些不适合老人使用的其他产品。对此,冯女士想要退回货品并收回退款。
老人热衷购买保健品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你听说过一次性就购买16万元保健产品的新闻吗?据冯女士介绍,她81岁的老母亲平时就爱买一些保健品,但每次购买都只在几百元间,很少超过1000元。
但2015年12月初的一天,冯女士来到母亲家里,发现了一些之前自己从未见过的保健品。这时,冯女士便询问母亲是否又买了其他保健品。
起初,母亲说是朋友送的,吃一吃试试效果再买。可冯女士发现,同样的保健品母亲有好几大盒,谁会送这么多保健品给母亲呢?最终,在冯女士的再三追问下,母亲才承认自己花了16万元购买了这些保健品。
此外,冯女士还在包装内发现了一些不适合老年人使用的丰乳片和眼睛按摩治疗仪。
接到冯女士投诉后,工商汉台分局12315处理中心迅速介入调查。执法人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向快递公司总部发出协查函,要求按照国家邮政局“快递实名制"有关要求,迅速滤清代收的每笔货款数额,快速联系供货商,对老人未拆封和未使用的物品进行退货并返还货款。
2015年12月11日,在汉台区12315处理中心多次催促和政策宣传之下,快递公司将老人未拆封的价值11.5万元的保健品等物品退回供货商,并在执法人员见证下,将11.5万元货款交给了冯女士。
两人销售伪劣保健品 获利逾百万
今年3·15期间,公安机关公布了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保健品案件,这也是2015年西安市查处的最大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再次为保健品安全敲响了警钟。
生于1957年的吉林省人胡春义,于2004年成立了陕西德宏堂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并任公司法人。2013年初,胡春义看到了市场上对于保健品的旺盛需求。之后,胡春义联系关某,要求其加工生产具有降糖、降压、补肾等功能的保健品胶囊。为了提高保健品的“保健功能",胡春义无视国家食品管理法规,购买盐酸苯乙双胍等,并提供给关某,让其添加到保健品当中。之后,胡春义雇佣工人,冒用知名企业名号,包装好产品,交由弟媳李巧凤,让她将货物通过物流销售至北京、河北、新疆等29个省、市、自治区。2014年10月15日,胡春义和李巧凤一起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经统计,公安机关查获的伪劣保健品价值共计180549.05元,已售出的伪劣保健品价值共计971355.13元。综合统计,胡春义、李巧凤共计生产、销售伪劣保健品1151904.18元。
2015年,胡春义、李巧凤因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双双获刑。西安市中院判处胡春义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判处李巧凤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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