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盛明
2016年1月1日,《居住证暂行条例》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正式告别“暂住证"时代,步入“居住证"时代。而在此之前,陕西省已先期开展居住证试点工作。
陕西省居住证制度的“前世今生"
陕西在推行居住证制度方面位于全国前列。早在2010年,省政府就开始居住证制度的调研准备工作,2011年起草了《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并于2012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据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科科长乔晨旭介绍,2012年10月1日,陕西正式实施《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并根据该办法随后出台了《陕西省居住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2013年9月推行居住证发放试点工作,同年完成100万人次的证件发放,而在此之前陕西一直实行的是暂住证制度。
“2013年,省财政厅投入351万元作为制卡招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及居住证加密发行系统的启动资金。"乔晨旭说,截止2015年累计制证318万张,陕西省居住证工作已步入正轨。
目前,西安市内多处派出所均可办理居住证,市民按规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即可申领。记者在桃园路、小寨路派出所户籍管理处看到,派出所办公区域均张贴有居住证办理须知,为市民办理提供便利。
政策全面落地还需时间
“按时间顺序来讲,居住证制度陕西省在前,内容上与《条例》还是略有不同,目前省上已经开始启动修改《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的计划。"乔晨旭表示,“政策的修改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广泛调研,因此还需要时间。"
“管理条例有一个亮点。"省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副所长刘源表示,《条例》明确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便利机制,不断调整推进公共服务的便利、范围,提高服务质量,使制度完善落实,实际上强调了政府部门在推进制度中应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职责。
刘源认为,国家将居住证这一户籍制度用法律的手段固定下来,体现了一种赋权功能。
《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规定陕西省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15个方面的公共服务,保障范围在全国来说比较宽泛。“但由于城市经济能力的不同,陕西省公共服务保障尚未全面覆盖,彻底保障还需逐步落实。"乔晨旭表示。
地方执行力是关键
“从国家层面来讲,居住证制度出台前,很多城市都已开始试行,各地具体实施办法不一。大背景是国家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和推进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大量农业富余人口向城市流动以及城市间的人口流动,规模大且频繁。很多城市外来人口为城镇化发展做出贡献,如果享受不到基本公共服务与便利,这是不公平的。"刘源表示,国务院为居住证制度提出了指导性和原则性规定,但在各省市县落实中,还需要各地方制定具体办法。
“居住证制度方便了人才的流动需求,法律将原来暂住证等不规范的制度规范化,从城市发展的角度来讲是有积极意义的。"省政协委员雷西萍说。
雷西萍认为,居住证是实现新型城镇化的过渡阶段,政府在这一过程中必须要承担相应职责,要积极创造条件,扩大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对常住人口的全覆盖,让更多的流动人口融入到城镇,使他们对居住的城镇有归属感和认同感,最根本的是要政策落脚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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