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检察院:监所科组织干警学习
本报讯(赵辰)《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于近日颁布,该规定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进行了调整。
在案件受理上,归口为案件管理部门统一受理;案件办理上,归口为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办理。《规定》的出台,为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依据,对于今后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为了准确理解和把握《规定》的精神实质,2月3日,蓝田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组织干警对《规定》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的学习,也使今后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储备了知识、奠定了基础,使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保障人权工作的开展更加有力。
阎良检察院:检察长节前走“亲戚"
本报讯(张红霞)春节前夕,西安市阎良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君带领政治处、办公室的干警一行去看望慰问振兴街道办慕政村的贫困户孙友兰、贫困老党员张登科和个人结对帮扶户宋占荣。
孙友兰的家是阎良区检察院多年来一直帮扶的一家贫困户,院里的干警们自发多次捐款帮助他们家里,他的孩子从大学到硕士研究生毕业一直是院党组帮扶。
此前,王君多次来到宋占荣家中,认亲戚、结对子,察贫困实情、定帮扶措施。规划通过饲养猪、牛、鸡以及就近帮忙打零工等方式实现脱贫。在春节来临之际,王君再次来到他家中,看望情况,送上慰问品和个人慰问金,确保他能在家人的陪伴照顾下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
匆匆的走访,短暂的问候,临别的叮嘱,让三个贫困家庭倍感温暖,也让这个冬天不再寒冷。
新城检察院:学习先进事迹提振工作精神
本报讯(田遥)新年伊始,新城区检察院反贪支部按照区委关于开展“学抓促"活动的要求,系统学习区委“汪勇式好干部"表彰大会精神。
在学习讨论中,该院邀请“时代楷模"、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韩森寨派出所副所长兼咸东社区民警汪勇同志参加了座谈,汪勇同志讲述了其在平凡的岗位上用真情服务群众,用行动践行宗旨的点点滴滴。干警们深受激发和鼓舞,表示要以汪勇同志为榜样,立足本职,以高昂的热情,创新的精神,围绕全年目标,明确标准时限,努力完成办案工作任务,争做“汪勇式好干部",为建设幸福新城贡献自己的力量。
新城区检察院:反渎局取得新年开门红
本报讯(赵阳)2016年伊始,农历新年前夕,新城区检察院反渎局的干警,抓住关键时机,丝毫不松懈,主管工作的副检察长朱卫兵带队,全局齐上阵,极短时间内立办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取得新年开门红,为全年工作开了个好头。
2013年3月,该局查办公安新城分局相关民警及协勤人员滥用职权罪案中(2013年至2016年15人已被新城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有个别涉案人员长期在逃,主管检察长和局长非常重视此事。开年后,就立即组织力量根据线索进行守候和抓捕工作。另一方面又安排干警到其家属中说法释理。2月1日,长期在逃的张某在其家属的陪同下到该局投案自首,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工作,使此案有了个完美的结局。
雁塔法院:张鹏当选全国模范法官
本报讯 日前,西安市雁塔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鹏同志当选全国模范法官。
西安中院专门召开学习全国模范法官张鹏同志先进事迹座谈会,西安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洪涛受最高院委托向张鹏同志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章。西安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常青主持座谈会。
西安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洪涛讲话时指出,张鹏同志所获得的荣誉,不仅是其个人长期努力的结果,也是雁塔法院这个集体长期关心培养的结果,也是西安两级法院的骄傲和自豪。首先,从张鹏同志的平凡之中,看到了他身上的不平凡之处,看到了一个普通法官所具有的坚定的法治信仰和难得的职业品格。其次,张鹏同志的先进事迹是实实在在的,是我们优秀法官群体中的一位杰出代表。在我们全市法院的法官干警队伍之中,过去不乏这样的模范,将来还会涌现出更多这样的模范。
清涧检察院:佳节送关怀彰显检察情
本报讯(惠婵娟)元旦、春节期间,为确保困难群众及退休老干部欢度佳节,清涧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春耕带领多名检察干警到李家塔镇惠家园则村,石咀驿镇石咀驿村、枣林则沟村走访慰问困难群众,为他们送去了大米、面粉、食用油等生活用品和慰问金,让他们感受到党的关怀与温暖。院党员志愿者还深入河西社区看望慰问了贫困户、残疾人、孤寡老人,为他们送去节日的祝福。张春耕强调,今后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家庭的关心和帮扶力度,要及时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扎实做好***工作,因地制宜确定帮扶措施,努力确保困难群众能够早日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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