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电达)记者昨日获悉,根据西安市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近期西安市至少将要创建一个有一定规模的电子商务示范园和2~3个示范村。
该《意见》指出,在全市范围内打造20个电子商务示范镇,50个电子商务示范村。对于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区县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于市级电子商务示范镇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市级电子商务示范村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
对于企业自建平台,将根据交易额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于利用第三方平台建立网店且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年销售额5000万元至1亿元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年销售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张电达)记者昨日获悉,陕西省西安、韩城两市2015年度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更新评价、铜川等9个地级市及华阴、兴平2个县级市的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初始评价项目顺利通过了省级验...
西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西安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