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电达)1月7日,市治污减霾办通报了1月6日晚,西安多家单位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的督查结果,其中共检测机动车33辆,查处尾气排放超标车3辆,对现场检测出的尾气超标问题,当场予以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据通报,1月6日晚8时,西安市治污减霾办、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市应急办组成联合督查组,由市治污减霾办主任陈松林带队,开展督查活动。在检查龙钢大道天石商混站时发现,企业已按照二级响应要求落实了停工措施,对场内的保洁问题,督查组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在检查广运潭大道中海花园项目工地时发现,市建委已将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的紧急通知张贴于工地入口处,该项目也严格落实了停工要求,场内未发现施工迹象。在太华供热公司,市环保局浐灞分局驻厂监管人员能够坚守岗位,企业采取使用优质燃煤、加大投药量的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通过调阅在线监测数据发现,企业已在稳定达标排放基础上落实了再减排30%的要求。
市治污减霾办陈松林主任强调要继续兵分多路开展督查检查,督促相关市级部门和各区县、开发区政府以及各重点企业落实应急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人为因素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目前,西安市正处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状态,西安市治污减霾办7日下发通知,要求相关市级部门、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在扎实执行西安市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密切关注本辖区空气质量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并执行本区域相应等级的应急措施。市环保、气象部门在开展联合每日会商的基础上,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对接,争取技术支持与指导,提高预测预报准确性。市治污减霾办将根据监测预报结果及时调整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市治污减霾办将联合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应急办,继续开展督查、督办工作,对因重视不够、部署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出现突出大气污染问题或被媒体予以曝光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追责。
记者获悉,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以来,市治污减霾办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发展趋势,及时升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强化应急响应督查,对发现的污染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元旦期间,市治污减霾办放弃节假日连续加班加点采,取领导带队、分片包干的方式,对各区县、开发区及各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检查。检查组发现扬尘问题5处、焚烧冒黑烟问题4处、锅炉冒黑烟问题3处。这些问题均及时向相关部门及区县政府进行了移交,要求迅速查处、整改。截至7日,市治污减霾办组织联合督查3次,每天安排6组开展日常不间断督查,共出动工作人员180人(次),督查发现突出大气污染问题25起,这些问题均及时向相关部门及区县政府进行了移交,要求迅速查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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