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赵国强)近日,西安市南大街一酒店,自称省民政厅下属事业单位的“陕西省城乡工程机械管理服务委员会”在对外招聘,每名应聘者要缴纳120元考试费,每日前来应聘者络绎不绝。
省民政厅表示,他们没有这家下属事业单位。而招聘单位表示,他们委托一家人力资源公司进行招聘,对于收取考试费一事并不知情。
应聘者:怀疑应聘上当 退费遭拒绝
11月18日,西安一大学在读研究生小童在网上查到一条招聘信息,“陕西省城乡工程机械管理服务委员会”面向社会招聘。和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联系后,对方说是省民政厅下属的一家事业单位。
12月6日上午,小童前往南大街一酒店4楼招聘点应聘,按对方要求缴了120元考试费。对方称,招聘要进行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每科考试费各60元,考试时间为12月12日,考试地点为城南一高校。交完钱后,小童拿到了一张准考证,准考证为一张A4纸,上面详细注明了考试内容、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内容。
随后,小童向省民政厅咨询,得知省民政厅并没有这家下属事业单位。12月7日上午,小童到该招聘点要求退费被拒绝。
省民政厅:没有这家下属单位,对方是冒充
12月8日下午2时许,华商报记者来到招聘点,几名应聘者正在排队交考试费、领准考证。一名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说:“我们是一家事业单位,是民政厅下属的事业单位。”近1个小时,有近30名应聘者前来应聘,均为西安各大高校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当日下午4时许,省民政厅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明确告诉华商报记者:该厅没有“陕西省城乡工程机械管理服务委员会”这家下属事业单位,对方是冒充。
招聘单位:单位暂无事业编制,是委托招聘
昨日,陕西省城乡工程机械管理服务委员会负责人马先生表示,他们并不是省民政厅下属事业单位,而是中国·城乡小康发展促进中心下属的单位,2014年12月筹建,今年7月份成立,该单位暂时没有事业编制,未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然而马先生提供的招聘简章中却写着该委员会是国务院办公厅“城乡小康发展促进中心”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
马先生说,单位确实在招聘20名工作人员,11月10日与西安众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招聘合作协议”,按照协议,招聘一人付对方费用1500元,共计20人。对于该公司收取应聘者“120元考试费”的问题,他们并不知情。
西安众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先生说,南大街某酒店4楼的招聘点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是公司临时聘的,因此他们所说的“省民政厅下属事业单位”属于胡说,收取考试费和陕西省城乡工程机械管理服务委员会协商过,目前收取300多名应聘者共计3万多元。
律师说法:不能借招聘收取任何费用
陕西庄威律师事务所周兴武表示,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企业、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能借招聘之名,收取应聘者考试费、押金等任何费用。该单位无事业编制,委托其他人力资源公司进行招聘无可厚非,但被委托公司借招聘之名收取考试费显然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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