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在民警的押解下,杜某指认现场
华商报讯(记者张云飞)24岁米脂县男子杜某专挑沿街店铺下手,从后门进入实施盗窃,累计在榆林城区作案3起。
12月12日,杜某在人民西路欲再次作案时,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巡特警大队民警抓获。12月12日凌晨3时许,巡特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巡逻至人民西路榆林市烟草公司榆阳分公司附近时,发现一名男子站在一张破旧的椅子上,拿着手电向院内张望,形迹十分可疑,几人当即上前对该男子进行盘查,从其身上查获水果刀、手电、手套等工具。
经过审查得知,该男子姓杜,24岁,米脂人。2011年2月5日,杜某曾在上海因入室盗窃获刑。出狱后,杜某一直在上海、北京、安徽、西安等地流浪。从去年开始,杜某在榆林城区贩卖水果,但还是不能满足自己的日常开支,就又一次铤而走险干起了盗窃的勾当。“我没挣到钱,没脸回家,平时一直待在网吧。”杜某说。
据杜某交代,11月底,他在榆林兴中路一烟酒蔬菜门市盗窃3000多元现金;12月初,在人民西路一饭店两次盗窃1800多元现金;12月10日,在西二路一火锅店老板住处盗窃了4条软中华香烟。“我专挑沿街店铺下手,然后从后门进入实施盗窃,因为很多沿街店铺后门一般不上锁,轻而易举地就可以进入,好得手。”杜某说。
目前,杜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事拘留,案件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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