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诈骗,犯罪分子竟然长期“潜伏”,在网上搜集公司信息,冒充老板混进员工微信群,要求员工转账汇款。近日,西安警方经三个月缜密侦查,破获一起新型电信网络犯罪案件。
“老板”求加微信 她按“指示”汇78万元
8月19日下午5时许,南院门一公司财务人员项某正在工作时,其微信接到一添加好友申请,对方称是“陈总”(项某公司的老板)。项某前几日才加的陈总微信,看到申请添加好友的昵称、图片与之前看到陈总的一样,便以为是自己前几天没添加成功,就确认添加了。
8月20日上午9时,项某接到“陈总”发来的微信,让汇报一下近期公司账户的金额及使用情况,随后,以刚谈成一笔生意,需要公司立即给合作方打款为名,给项某发来一个银行账户,让尽快汇78万元。
由于公司以前有过老板不方便打电话通过微信要求转账的先例,所以公司立即找人陪同项某前往银行将78万元汇入对方指定账户。之后,公司打电话来说陈总没有让汇钱,项某才意识到受骗上当,赶紧向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报警。
被骗款通过50余张卡“分流”
接到报案后,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立即与碑林分局刑警大队、南院门派出所成立联合专案组。在对嫌疑人使用的微信进行调查后,发现在作案后,该微信账号停止使用,此线索调查遇到困难,于是专案组重点开展了对银行卡的资金流的查询追踪。
经查,嫌疑人给受害人提供的银行卡为在深圳开户的中国农业银行卡,诈骗得手后嫌疑人把78万元分转到另外三张银行卡上,之后又从这三张卡上将钱转到另外50张银行卡上,而这些卡的开户行遍布江苏、广西、广东、河南多地。
专案组前往全国多地调查资金流向。通过对银行流水的分析,专案组发现该赃款最终全部在广西南宁的十几个银行ATM机上被人分批次取走。经查,专案组在南宁发现4名嫌疑人踪迹。在南宁、益阳当地警方配合下,11月12日,取款人刘某(男,广西南宁人)在湖南益阳被抓。11月16日,专案组又将嫌疑人王某(男,广西南宁人)抓获。经查,该团伙还涉及湖南益阳、甘肃定西的两起诈骗案件。
两人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他们交代,他们是先混进该公司微信群,确认了老总和财务的身份后,伪装成“老总”与财务“单线联系”实施诈骗。目前,该案其余嫌疑人正在抓捕中。
实施诈骗前做足“功课”
“这是目前我们最常见的一类利用网络冒充公司老板(熟人)的诈骗方式。”警方说,这类案件嫌疑人在行动前,就已通过钓鱼网站的木马程序等获得受害人手机内的个人信息,包括单位、联系人的有关情况。随后潜入公司员工群,了解到谁是老总、谁是财务。之后,在微信上伪装成受害人的同事、亲友(微信号的昵称、头像、图片、个人留言等信息做的一模一样,虽然微信号、QQ号不一样,但一般人很少关注这类号码信息),加受害人为好友后,刻意模仿被模仿人的说话语气,受害人往往信以为真,这就造成该案中项某对“老板”的身份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丝毫怀疑。
警方提醒说,不能轻易相信网络世界所谓的“老板”、“熟人”;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按制度审批,当面确认签字,对于用文字提出转账要求,不能轻易相信对方,要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核实。
华商报记者卿荣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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